在我国的《周易》传统文化中,姓名不仅是一个简单的符号,更暗藏着深澳的玄机,姓名对一个人的性格、事业、婚姻、健康与人际关系等有极强的暗示引导作用,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重视,正应验了我国的一句古话,赐子千金,不如教子一艺,教子一艺,不如赐子好名。对企业来说好名子就是一个“金子大招牌”,是企业品牌和永久的广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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虞氏八卦
虞翻,字仲翔(
164—233)为汉代的易学家、承袭西汉易学传统,张扬象数,把象数作为主要工具,诠释《周易》经传,形成一整套庞大而完备的以象解《易》方法,象数易学由此达到鼎盛。以象解《易》作为两汉易学一种独特方法,在古代易学乃至整个文化科技发展过程中起到重大作用。然而,当今易学界(尤其中国大陆)对于这种方法研究略显薄弱。基于此,鄙人以浅见析之,以就教于方家。
虞翻根据《说卦》现成的八卦之象引申推演,对《周易》文辞进行考证,通过对其他文献旁征博引,以增加象的数量,即所谓的
“以象生象”。这象被称为“逸象”。最早。提到逸像是成书于东汉后、并以反映汉易为内容的《荀爽九家集解》本 。按照唐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记载:《荀爽九家集解》本,《说卦》乾后多四象:乾为龙、为直、为衣、为言。坤后多八象:坤为牝、为迷、为方、为囊、为裳、为黄、为帛、为浆。震后多三象:震为王、为鹄、为鼓。巽后多二象;巽为杨、为鹳。坎后多八象:坎为宫、为律、为可、为栋、为丛棘、为狐、为蒺藜、为桎梏。离后多一象:离为牝牛。艮后多三象:艮为鼻,为虎、为狐。兑后多二象:兑为常,为辅颊。共有三十一象。 从注《易》看,马融、荀爽、郑玄、宋衷、虞翻皆有逸象,如《子夏易传》言坎为小狐,孟喜言坎为狐,马融言兑为虎,荀爽言乾为神,为久,为君子,为昼,坤为田,为鬼,为邑,为朋,为夜,为暗昧,震为林,为号令;坎为云,为渊,为大川,离为飞鸟,巽为号令等。郑玄言震为门、为日门、为牛之足。坎为大川、为丈夫。离为槁木、为天文、为黄牛。艮为鬼门、为宫阙、为地文。兑为暗昧、为暗泽、为和悦。虞翻是集两汉象数易学之大成者,所使用逸象数百条。 惠栋撰《易汉学》采虞氏逸象三百三十一,张惠言撰《周易虞氏易》,录虞氏逸象四百五十六,纪磊撰《虞氏逸象考》“取惠、张二家说,证其正是,辨其失违,又续搜得逸象六十六事。” 方申撰《虞氏逸象汇编》辑虞氏逸象一千二百八十七。 这些逸象有一些可能是《说卦》的逸象,但大部分是汉儒根据经的需要从《周易》经传推演出来的。清儒陈焘熊指出:“按说《易》者所陈卦象,不见于《说卦》者,或据易推衍,或采他书相比附,岂易中本有其义,而今逸之哉?逸象之名殊未安。” 陈氏所言极是。汉儒推演出“逸象”,极大地扩展了八卦之象的数量,为以象注易奠定了基础。由于所谓的“逸象”大部分是从《周易》经传中推演出来的,反过来以这些逸象解说《周易》经传,则易于反掌。虞翻注《蒙》“匪我求童蒙、童蒙求我”和《蒙》六五“童蒙吉”云“艮为童蒙。”《蒙》外卦为艮,艮有“童蒙”象。
象外生象
虞翻除了最大限度拓展象的数量外,又在取象方法(或称易例)上下功夫,为了得到某种象,依据《易传》片言只语创立了许多取象方法。“是故往来上下云者,谓卦倒转后爻位之进退而已;易家则以升降、卦变为说。二四、三五同功异位云者,谓因爻位远近、贵贱,以判其吉凶而已;易家则据为互体之例。在天成象之语,谓日月星耳;虞翻演之以成纳甲之术。” 虞翻在注《易》时,根据需要不断地改变取象的方法,即所谓的“象外生象”。
首先,虞翻承袭了汉儒易学一些取象方法,今以互体、卦变、消息取象注《易》加以说明。互体法是汉儒注《易》常用方法。互体,是通过变换人的视觉,对六爻重新组合排列,从而获得不同于内外卦的两个或者更多个三画卦。孔颖达说:“二至四,三至五,两体交互各成一卦,先儒谓之互体。” 互体之法,最早可以追溯春秋。《左传》庄公二十二年记载,陈厉公生敬仲,用《周易》占之得《观》之《否》,周史曰:“……坤,土也;巽,风也;干,天也。风为天于土上,山也。”杜预注云:“自二至四有艮象,艮为山。” 这是易学史上最早使用互体之证。至汉代,以京房、郑玄、虞翻为代表易学家善于用互体取象。如京房注《归妹》云:“互见离坎,同于未济。” 此言归妹 二三四互体离,三四五互体坎,与未济下离上坎同。郑注《大畜》“不家食吉”云:“自九三至上九有颐象,居外是不家食吉而养贤。” 此是以别卦互体说《易》之例。大畜 三四五互体震,四五上为艮,上艮下震为颐 ,颐有食养之意,《序卦》云:“颐者,养也。”居外卦是不在家之象,故卦有养贤之义。虞翻是最善于运用互体注《易》易学家,他不仅继承了两汉以来互体方法,更重要的是创造发明了许多不同于以前的互体法。如其互体分为互体经卦,互体别卦。就互体别卦而言,有五画连互,四画连互,还有四画连互、五画连互不全之别卦等,按照这些方法,一卦可以互出十五个别卦。 今就举一个不同于其它互体例子加以说明:《需·象》:“云上于天,需。君子以饮食宴乐”。虞翻注云:“君子谓乾,坎水兑口,水流于口为饮。二失位变体噬嗑为食,故以饮食。……故宴乐也。”需卦 内卦为乾,
乾为君子。外卦坎为水,二三四互体兑,兑为口。水流于口,有饮之象。二爻以阳爻居阴位失位,变正为阴爻,变正的阴爻与初爻
是震象半显,需卦三四五互体离,与下半显震卦,组合成噬嗑,噬嗑为饮食之象。《杂卦》:“噬嗑,食也。”在这里,使用了三个互体,其中一个是虞氏独创例子,即使用半象互体。
卦气说,是易学与天文历法相结合的产物。将《周易》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与一年中的 四时、十二月、二十四节气、七十二候相匹配,就是卦气说。其主要理论是四正卦说和六日七分说。清儒李道平指出:“以坎、离、震、兑四正卦为四时方伯之卦,余六十卦,分布十二月,主六日七分。又以自复至坤十二卦为消息,余杂卦主公、卿、大夫、侯。风雨寒温以为征应。” 此是言以四正卦主四时,四卦二十四爻主二十四节气。其余六十卦主一年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。每月值五卦,以复、临、泰、大壮、夬、乾、姤、遁、否、观、剥、坤十二卦辟卦(消息卦)为君,主十二辰(月),其余为杂卦为臣,以公、卿、大夫、侯主之。六十卦与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日相配,每卦主六日,又余五日四分之一日。五日四分之一日分为八十分,得四百二十分,除以六十卦,又得七分。故有六日七分说。按传统的说法,卦气理论的形成和定型归于孟喜。《新唐书》一行《卦议》曰:“十二月卦,出于孟氏章句,其说易本于气,而后以人事明之。”但孟喜卦气资料存者很少,今存完整卦气说见于《易纬》。卦气说是两汉象数易学产生和形成的重要的标志,也是当时易学家注《易》、建立筮法体系的方法之一。就注经而言,虞翻与两汉易学家一样使用过卦气注《易》。虞注《复》“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”云:“谓出震乾,入巽成坤。坎为疾,十二消息,不见坎象,故‘出入无疾’。兑为朋,在内称来,五阴从初,初阳正,息而成兑,故‘朋来无咎’矣。”复卦没有与“出入无疾,朋来无咎”之辞对应的象,虞氏联想到消息卦,从消息卦释之。乾坤两卦阴阳消息为十二消息卦,一阳长至坤初为复,至二为临,至三为泰,至四为大壮,至五为夬,至上为乾;一阴长至初为姤,至二为遁,至三为否,至四为观,至五为剥,至上为坤。复卦内卦为震,震为出,从复至乾,其内外卦由震变兑、乾;姤内卦为巽,巽为入,从姤至坤,其内外卦由巽变艮、坤,十二消息卦而无坎象,坎为疾,故“出入无疾”。复卦五阴一阳,以初阳爻为主,初阳爻以阳居阳位得正,阳长至二为临,临内卦为兑,兑为朋,兑于内卦为“来”,故“朋来无咎”。
虞氏创造了更多取象方法,满足注易需要。最常见的有之正、旁通、两象易、反对、纳甲等方法。在注《易》取象时,有时用一种方法,有时几种方法并用。对于以象注易方法的取舍完全取决于注经的需要。一般说来,对于容易取象的易辞,能用一种方法则用一种,而对于复杂易辞则往往几种方法交替使用。
虞翻注《同人·彖》“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”云:
旁通师卦,巽为同,乾为野,师震为人,二得中应乾,故曰“同人于野亨”。……乾四上失位,变而体坎,故曰“利涉大川干行”也。
此以旁通、互体、爻位、之正释易辞之例。同人卦与师卦卦画相反而旁通,同人二三四互体巽,师卦二三四互体震,巽为同,震为人,同人二爻与乾五应,故曰同人于野亨。同人上体乾四上两爻以阳居阴位失位,变正为坎,坎从干来,故曰“利涉大川乾行”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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